傅时聿下午就到了公司。
其实没什么事。
下周的并购案材料早就整理好了, 邮件也回完了,连季度报表都翻过两遍。
他坐在办公室里, 笔尖在白纸上划了两道,写了一个字。
他低头看了看,把那页纸撕下来,折了两折,扔进了碎纸机。
然后他起身去卫生间。
经过茶水间的时候,门没有关严。
半掩着,漏出一线暖黄色的光和压低的笑声。他没有停下脚步。
女孩子们凑在一起总有说不完的话,他对这些不感兴趣。
脚步已经迈过去了, 却有两个字从门缝里追出来,像一根极细的线,绊住了他的脚踝。
傅时聿不受控制地慢下了脚步。
“沈彻。”
皮鞋落在大理石地面上的节奏从均匀变成迟缓, 像一首曲子忽然换了拍子。
他就那样站在半掩的门边, 手里端着那杯已经凉透的咖啡, 没有走进去, 也没有出声。
“沈彻真的好帅,上次他来我们部门送文件, 我差点没敢接。”前台小姑娘的声音, 压得很低,像在分享一个了不起的秘密。
“你那算什么, 我上次跟他一起开会,他发言的时候我全程没听进去,光看他的侧脸了。”另一个声音接过去, 尾音带着笑。
“而且他好年轻啊,才三十出头吧?已经是寰海合伙人了。听说他手里好几个项目都是自己啃下来的,没有靠任何人。”
傅时聿看着自己手里的咖啡, 杯壁上凝着一层水雾,液面纹丝不动,深褐色的,咖啡已经凉透了。
“他上周穿那件深灰色大衣好好看,显得肩好宽。”
“他说话声音也好好听,不急不慢的。”
“而且他一点都不装。上次我按错电梯楼层,他帮我按了,还笑着说‘没事’。”
声音一重接一重,像潮水,漫过来。
傅时聿半倚在门外,把这些话一字不漏地听进去。
不可否认,那些小姑娘说的是事实。沈彻走到哪里都很难不被人注意,寰海那些股东,那些在商场里滚了几十年的老油条,提起沈彻的时候语气都会不一样。他们在傅时聿面前夸,说傅总看人的眼光真好,从来不会出错。
一半是奉承,一半是事实。
是。他看人的眼光确实好。
好到让他此刻站在茶水间门外,听一群年轻女孩用雀跃的、压抑不住的声音描述沈彻有多好,而他找不到任何一句话可以反驳。
因为每一句都是真的。
沈彻不知道他自己有多亮眼,这才是最要命的地方。
一个人如果知道自己出色,他就会端着,周身不自觉地散发出某种“知道自己很好”的气息。
沈彻没有,他不知道,所以他从来不收着,从来不觉得自己应该表现什么或者掩饰什么。
这种不自知,反而变成了一种他身上最刺眼的光芒。
握瑾怀瑜,不矜不伐。
傅时聿把咖啡端到嘴边,没喝。杯沿碰到嘴唇,他皱了皱眉,又放下了。
晚上八点,酒会开始。
蓝丝绒从天花板上垂下来,一匹一匹,被暖金色的灯洗出深海的颜色。人声从这片蓝色里浮起来,涌动着,漫溢着。
水晶杯碰在一起,声音钝钝的,被丝绒吸走了清脆,只剩下沉沉的尾音。
女人的耳坠在灯光下晃出细碎的光,男人的袖扣偶尔折出一道金属的亮,酒液在杯里晃动,勃艮第红,琥珀金,被暖光浸透,像握住了一小块流动的宝石。
傅时聿陷在角落的沙发里。
身边的人一直在说话。从第三季度的业绩预期聊到某家竞品的高管变动,又从高管的变动聊到某位公子的婚事。声音源源不断地涌进他的耳朵,像一个没有关紧的水龙头,流过去的全是温水,没有一句值得接。
他坐在那里,手指搭在沙发扶手上,指尖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。
佛珠绕在腕间,紫到发黑的檀木珠子被体温捂热了,贴着他跳动的脉搏。
周围的人在笑、举杯、交换名片、附耳低语。
那些声音涌过来,又退下去,像潮水经过一块礁石。他是那块礁石,显眼地位于中间位置,潮水分开,从他身边绕过去,又合拢。
他的眼睛始终看向人群中央。
沈彻正站在那里,跟一个年轻男人碰杯。
离得太远,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。只能看见沈彻偏过头,水晶灯的光落在他侧脸上,沿着眉骨滑下来,经过鼻梁,停在下颌。
他笑的时候喉结微微滚动,颈线拉出一道流畅的弧度,衬衫领口露出一小截皮肤,干净紧绷。
旁边几个女人也在笑。
她们的笑声穿不透人群,但傅时聿看见了她们的目光。
黏稠的,带着温度的,毫不遮掩地附着在沈彻身上,十分直白。
这目光他非常熟悉,像捕食者在看猎物。
还有一个女人端着酒杯走过去,站得很近,举杯的时候手腕轻轻碰了一下沈彻的小臂。沈彻没有躲,低头听她说话,听完了弯起眼睛。
那双眼睛眯成月牙形状的时候,傅时聿的指尖在沙发扶手上停住了。
他怎么可以对别人笑得这么好看呢。
这句无声的质问从傅时聿的胸腔里浮上来,没有声音,没有形状,却沉得他不得不把后背靠进沙发里。
佛珠被他拨动了一颗。檀木相撞,发出极轻极轻的脆响。
声音听得他有些烦躁,在心里又拨了一颗。
沈彻笑起来的时候眼睛眯成月牙,像深冬夜空里忽然炸开的一束烟火,灿烂得让周围所有的光都黯淡下去。
他忽然想到,沈彻在自己面前,从未有过那样明亮的笑容。
傅时聿把佛珠拨到第三颗的时候停了。
他意识到自己拨得太快。于是他停下,把手放平,掌心贴着膝盖,指节一根一根地收拢。
傅时聿习惯了掌控局面,在任何场合里都可以做到游刃有余、毫无波澜。
所以,他告诉自己,你生来就是这样的人,从来都是。
可沈彻又在笑了。
这次是对着刚才碰杯的那个年轻男人,头微微侧着,露出好看的颈部线条,那个男人说了句什么,沈彻的肩膀轻轻耸了一下,摆出一个放松的、亲近的姿态。
傅时聿的指节在膝盖上攥白了,他觉得这应该是沈彻戴得社交面具,在这些外人面前,沈彻不得不伪装成八面玲珑的样子。
“傅总,我先去那边和赵总碰个杯,告辞下。”
身边的人起身离开。
傅时聿点了点头,端起香槟,喝了一口。
气泡在舌尖上炸开,凉的,微微发苦。
他没有看那个人离开的方向,只是把酒杯握在手里,杯壁上的凉意渗进掌心。
他抬起头。
沈彻正看着他。
隔着人群,隔着蓝丝绒垂下来的暖光,隔着晃动的水晶杯和女人们裸露的肩线。
沈彻偏过头来,视线穿过这一切,落在他的眼睛里。
沈彻的脸上还带着方才跟别人说话时的笑意,没有收,就那么隔着一整个喧闹的宴会厅,看了他一眼。
很短。
短到像一页书翻过去时纸页划过指腹的触感。然后沈彻收回目光,重新转向身边的人,继续他没有说完的话。笑容还在脸上,弧度没有变,连停顿都没有。
那一眼什么都不是。
傅时聿的佛珠在腕间发出连续几声脆响,檀木珠子撞在一起,被他无意识地捻过去一颗又一颗。
翻涌的情绪压不下去,每往下按一寸,就往上顶两寸。
他索性把手串从手腕上摘下来,装进口袋里。
然后他站起来。
水晶吊灯的光落在他肩上,被他穿过,分向两边。他走得不快,步子稳稳的,杯里的香槟液面晃都不晃。
经过三两个人,侧身让过一个端着银盘的侍者。
沈彻正笑着,余光扫到他靠近,偏过头来。笑意还没来得及收。
“沈总。”
傅时聿在他面前站定。
两个人之间的距离超过三米,但在五米之内。
傅时聿没有举杯,也没有笑,只是站在那里,把这两个字递过去,克己复礼,端正得像递一份不需要签字的文件。
沈彻看着他。
他看进沈彻的眼睛里,看见那里面还残留着刚才对别人笑时的温度,亮亮的,像水晶灯在杯底折出的光。
但是,那光不是为他亮的。
傅时聿的喉结滚动了一下。
然后他把酒杯举起来了。
“敬你。”
两个字落下去,声音不轻不重。
他的杯沿碰了一下沈彻的杯沿。
傅时聿仰头喝了一口,喉结滚动,酒液滑下去。他始终看着沈彻,目光沉沉的,像角落深处没有被光照到的暗影。
沈彻也举起了杯,他喝的时候眼睛不敢看向傅时聿,而是越过杯沿,看着宴会厅里流动的人群。
傅时聿把酒杯放下来。
指尖在杯脚上停了一息,然后松开。
“玩得开心。”他说。
语气平淡得像在吩咐助理明天记得订咖啡,说完他便转身走回那个角落的沙发。
他坐下去,把后背靠进暗影里。光线明明灭灭地落在他的眼睛里,却照不透他眼底那层幽暗。
沈彻还站在人群中央,没动。
他低下头看了看手里的酒杯——刚才被傅时聿碰过的杯沿上,留下一道透明的唇印。不是他的,是傅时聿的。
他没有擦,只是把杯子转了一个圈,那道唇印便转到了掌心的方向,被他紧紧握住了。
沈彻意识到自己喝多的时候,已经晚了。
人群中一个个都向他走来,言笑晏晏,沈彻端着杯子,挨个敬酒,忙得如同婚礼现场的新郎。
饶是他酒量不差,也架不住这么喝。
洋酒真的很难入口,喝到最后,他几乎是要皱着眉头才能咽下去。
“沈总海量。”旁边的人笑着跟他碰杯,眼神却还在监督他一滴不剩地喝完。
不过他也没忘记正事,推杯换盏之间,理清了所有人的复杂关系。
林洲和赵总属于程铮旧部,是被称为保守派的老人,王总和钱总是锐意进取那一派,有野心和干劲,可以拉拢过来……
捋到一半,沈彻发觉自己的思维又被打乱,或许他是真的喝多了。
他一只手撑着墙面,往前挪了两步,直到最后跌进了沙发里。
旁边的人起身欲扶,却被一只大手挡住了去路。
傅时聿站在他的身前,挺拔的身影笼罩住仰躺在沙发上的沈彻,低低扫了旁人一眼。“我来。”
沈彻闭上眼睛,似乎被酒精烧得有些难受,微微地皱起了眉头,抬起手松了松领带,解开了一枚扣子。
他虽然不上脸,颈间,耳后都已经绯红一片,像是桃红色的胎记,看着有种蛊惑人心的魅力。
“你喝多了。”傅时聿沉沉的声音落在沈彻头上。
“嗯。”
“我送你回家。”傅时聿的语气不是陈述,是命令。
他的手从沈彻腰后绕过去,然后将他整个人架起来,这么顺手一捞,傅时聿才发觉他的腰竟然这么细,虽然看到过,但是不如揽在怀里的冲击感更强烈。
沈彻身上除了酒味,还夹杂着淡淡的皂粉清香,像是夏天晾晒了一下午的白衬衫,清爽而又阳光的气息。
沈彻虽然看着瘦,但是却也有肌肉,所以傅时聿将他架着拖进车里并不是一件很轻松的事。
打开车门后,先把沈彻塞进去,再将那两条长腿收拢好,傅时聿坐在后座,呼了一口气。
他打开后座的车窗,对着前面的司机说了声,“停十分钟再开。”
沈彻醉到这种程度,坐在车上一晃,说不定会难受得想要呕吐。
沈彻无处可倚,头抵在车窗上,勉强找了个支点,但是不舒服。
看着他摇摆了几次之后,最终还是垂下来的脑袋,傅时聿想也不想便掰过来按在了自己肩膀上。
可沈彻的头再次顺着他的肩膀滑下去——枕在了他的腿上,还好空间够大,能够让他整个人都斜躺在后座上。沈彻嘴角动了动,似乎因为找到了一个更舒服的姿势而觉得满足。
车子开动了,司机主动为他升起后座的挡隔板,整个车厢都仿佛陷进了一种深蓝色的安静里,只有沈彻绵长而又均匀的呼吸,带着酒精发酵后微醺的温度。
傅时聿低下头,看着他。
近到这个距离,他才发现沈彻的眼角有一颗很小很小的痣,藏在睫毛的末梢,像是谁用笔尖点了一下又后悔了。
他呼出的气息扫过那颗细小的痣,沈彻的睫毛动了一下,没有醒。
傅时聿没有退开。
他甚至又往前凑了半寸,近到自己的嘴唇能感受到沈彻呼吸的温度。
傅时聿的鼻尖停在距离沈彻颧骨不到一指的地方,他能看见皮肤上几乎透明的绒毛,能看见颧骨下方一道极淡的、大概是小时候留下的疤痕。
然后他抬起右手。
很慢,慢到手指在空气里移动的轨迹几乎可以画出一条线。
冰凉指腹落在沈彻的眉骨上,感觉到他的皮肤在微微发烫,他沿着眉骨的弧度慢慢滑下去,滑到下颌线,傅时聿的手捧住了沈彻的脸颊。
他的脸确实很小,名副其实的巴掌脸,傅时聿一只手便可以覆盖住全部。
热度透过皮肤传到他的掌心,像接住一杯快要溢出来的水,烧得傅时聿温度也升高了起来。
车窗上起了薄薄的雾。外面的路灯在雾里晕成一团模糊的颜色,像隔着水看烛火。
整个车厢变成一个密封的茧,时间仿佛在这里凝固成了琥珀。
几秒钟都漫长得仿佛一生。
他的拇指动了一下。
沿着沈彻的下眼睑轻轻摩挲过去,那个力道比呼吸还轻。然后他往下看。
沈彻的嘴唇,睡梦中微微张着,下唇比上唇略厚一点,中间那条缝像一道没有写完的笔画。傅时聿的视线粘在上面,撕不下来。
他的拇指从眼角往下滑,擦过鼻翼,停在了离嘴角半寸的地方。
他只要再往下挪一点,拇指就能碰到沈彻的嘴唇。
他想知道那是什么触感,干燥的还是湿润的,凉的还是烫的。
他甚至已经想象出那个触感,一定是软的,微微发粘,像仲夏夜软烂的桃子。
看着沈彻埋在自己掌心里睡着,那种感觉安静得太过彻底了,让他几乎都忘了时间的存在。
是司机的忽然刹停让他突然清醒了过来。
车身突然剧烈地晃了一下,傅时聿用手当缓冲,护住了沈彻差点磕在挡板上的脑袋,他自己却差点撞上去,还好长腿及时抵住了,才幸免于难。
“傅总不好意思,刚刚有一个电动车突然从前面窜过去了。”
司机的声音带着浓烈的歉意。
傅时聿的理智慢慢地拉了回来。
沈彻皱着眉头缓慢地睁开了眼睛,在确认没事后,重新阖上了眼睛。
他深深地看了沈彻一眼,手垂下来的动作却很轻很轻。
慢慢来,傅时聿。他听见自己心底的声音。
刚刚小心翼翼的动作,就像是在拆一件贵重物品的包装。
这需要一种于他而言近乎奢侈的东西——耐心。
不是等待的耐心,是克制触碰的耐心。
明明手已经放在包装边缘,感受得到里面轮廓的体温,却还是会轻轻收回来。
因为他想看到一个完整的沈彻。
完整,意味着不因为他的靠近而被迫暴露,不因为他的期待而提前打开自己。
这个要求很高,高到只有真正在意的人才会愿意等。
他低下头,再次看向沈彻闭上的眼睛。
你不用急着被我打开,我会等你,直到你想被看见。
这比直接拆掉,需要更多的爱。
而他知道,沈彻,完全值得这样的仪式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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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有话说:因为太过于了解沈彻是那种,会为了讨好和迎合别人而隐藏自我需求的人,所以傅时聿留给他独一无二的耐心。这便是独属于他的温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