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弱小少爷今天也在被迫探案

第229章

6862字

李崇阳憋着尿,站在卫生间的门口愣愣地看着顾应州消失在了走廊尽头。

“……”什么事这么急?如果他的记忆没有出错,老大走的这条路不就经过了办公室了吗?

顺路放东西都不行?就非得要他去放啊。

夹着腿退回去,李崇阳扫了眼放在洗手台上的东西。

顾应州的吃穿用度都是最好的,这种日常用的剃须泡沫,还是从意大利进口的高档货。上脸一点不会觉得刺痛,非常温和,而且泡沫绵密,稍微在脸上多停留一会都会感觉有很多细软的泡泡在给下巴做按摩。

之前李崇阳就有幸用过一次,觉得好用他悄悄关注过牌子,结果到外面店里一查,好家伙,他一天的工资也就买两管剃须泡沫的。多看两眼价格确认,于是没敢下手买,这种消耗品,也就顾应州这样的有钱人能眼睛都不眨一下的囤一堆了吧。

好不容易逮着机会可以再蹭一会,李崇阳摸了摸自己的下巴,暗自庆幸着进了卫生间。还好昨天晚上犯懒没有刮胡子。

-

岑可昱在进行二次尸检的时候,顾应州来了。他敲了两下门,一个闪身就进了法医室,岑可昱抬头看了他一眼,发现他的脸颊上还挂着一些水珠,不知道是水还是汗,衬得皮肤倒是挺光滑的。

顾应州没有看他,径直走到了陆听安身边,岑可昱也是瞥了眼就收回了视线。心绪不可能完全不受到影响,特别是余光感受到工作台旁边很紧地挨着两个人的时候,他捏着裴宏历脸的手都更用了几分劲。

“顾sir,听安前脚来,你后脚就跟过来,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跟他穿了一条裤子。”开口器顶着尸体的牙齿时,岑可昱意味不明地说了一句。听起来是在感慨两人关系好,实际上骂顾应州跟屁虫呢。

顾应州也不在意,他就乐意当陆听安的跟屁虫。

“我倒是想跟他穿一条裤子。”顾应州仗着岑可昱不是爱八卦的性格,旁若无人地揽上陆听安的腰,“那也得他肯才行。”

岑可昱冷嗤了一声,不知道有没有看到他占有欲十足的动作。反正是没抬头,躲过了他的魔法攻击。

当着原男主的面跟顾应州这么亲近,陆听安有点不好意思,总觉得自己的行为对原剧情有天大的影响。他没好气地瞪了顾应州一眼,拍掉了他的手。

怕人再在法医室乱来,他还很刻意地往工作台那边靠近了几步。

“有什么发现吗?”

病弱小少爷今天也在被迫探案 第268章

岑可昱摇头,说:“暂时还没有。”

裴宏历的手还是比较干净的,除了能检测出他的一部分汗液以外,第一回尸检的时候并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东西。属于她人的体液之类的,更不存在。

“用棉签试试呢?”陆听安给出提议,“当天出席裴家晚宴的女性,无一例外都化了妆。裴宏历如果跟她们有过亲密接触,口腔里会不会出现化妆品的残留?”

而化妆品每一样都使用了不同的化学材料,只要能检测出物质来,也能逐一筛查出人来。

岑可昱暂时松开手,让裴宏历的嘴巴恢复原样,“看来只能这样了。顾sir,药物柜上有医用棉签,麻烦用生理盐水浸透以后拿给我,浸三根。”

顾应州双手环胸,“我是你的助理?”

岑可昱掀起眼皮,淡淡地看过来一眼,“顾sir不愿意的话,我自己去也行。”说着他就要开始摘手套。

一边的陆听安皱起眉来。

岑可昱做次尸检来来回回的步骤还挺多的,摘掉手套以后他还要反复洗手,取了棉签之后他又要洗手才能重新戴手套。浪费法医室的资源也就算了,主要是浪费时间啊。

他就没见过哪个人洗手是这么标准的,挤一泵洗手液在掌心,沾上几滴水以后在指缝、手心手背来回揉搓着,就连指甲缝都要带过好几次。这一套动作至少一分钟,拍下来都能给小学生当教材的程度。

“等一下。”陆听安有点无语地叫停岑可昱的动作,“还是我去吧。”

话落他转身,看向药物柜。药物柜就是离门两米远的超大落地柜,上面不但用福尔马林泡着一些器官标本,还有各种贴着标签的药瓶。

陆听安眼神很好,一下子就找到了放在最底下一层的医用棉签。就是这生理盐水找起来有一点费劲,正准备靠近一点去看,肩膀就被一只大手扣住了。

“我去。”顾应州脸色黑黑的,咬牙切齿。

在警署工作这么多年,顾应州在重案一组办公室待的时间最长,其次就是法医室了。虽然之前旁观黎明尸检的时候从来没有亲自上手做过什么,但小助理在药物柜和停尸台之间来回穿梭,他不免就多记了一些。

快步走到药物柜边,从最中间一排取下一瓶生理盐水后,顾应州抽出三根棉签、打开瓶盖用力往里面捅了捅。

不愧是警署的效率之王,来回居然只用了十秒出头。

将棉签递给岑可昱的时候,顾应州脸上的表情都是冷冷的,“拿着。”

“多谢。”岑可昱没有什么感情地感谢了一声,伸手去接的时候,却手指一松,不慎把其中一根碰掉在了地上。

顾应州深吸了一口气,“我再去拿。”

这次不到十秒他就回来了,东西递出去之前,他还不忘凝声警告,“你要是还接不住,尽早去医院检查一下有没有帕金森的毛病。”

岑可昱动作一顿,总算是没再使什么幺蛾子。

在此期间,陆听安的表情始终很淡定,就跟完全没有注意到他们之间的行为似的。

……

岑可昱拿着棉签,小心地从裴宏历的嘴唇一路擦到牙齿、舌头。就连牙缝都擦了,遗憾的是依旧没有什么发现。

其实也不是完全没有,因为棉签擦了几圈下来,呈现出了暗红色。问题就是那暗红色根本不是胭脂,而是裴宏历本人的血,就算其中混进去了一点口红吧,要想检测出来也是难上加难。

岑可昱把棉签放进了试管里,如实道:“检测一下成分没有问题,但是我劝你不要抱太大的希望。试想一下,裴宏历如果在吃蟹黄糕之前跟钟沁竹接吻,口红很容易就伴随着蟹黄糕吃进肚子;要是在吃蟹黄糕之后亲热,可能性更小,不然钟沁竹不也中毒了吗?”

确实是这样,陆听安也考虑过这一点,只不过抱着侥幸心理,想看看会不会有证据遗漏。

现在看来,幸运之神似乎并没有降临到他们这边。

难道就只能算了吗?明知道钟沁竹就是引诱裴宏历去四楼、帮着贺辛程抛尸的那个人,却只能任由贺辛程把她包庇下来。

只能再去现场看看了,除此之外,想不出其他能找到新线索的办法。

陆听安转身往外走,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。

快到门边时,他却脚尖一转,重新走了回来。

拿着试管的岑可昱和刚准备跟上去的顾应州都看着他,眼神中带着一丝询问的意味。

陆听安靠近停尸台,低着头观察了好一会。

尸体是被人从游泳池里捞上来的,所以他的头发湿透,紧紧地贴着头皮和耳朵。为了能在生日宴当天梳一个大背头的发型,裴宏历还养了一段时间的头发,差不多刚好能盖住半个耳朵的长度。

第一次尸检的时候,岑可昱检查了受害人的耳朵,没发现耳朵附近有伤口后就没处理这一块的头发,因此现在,他们在冰硬的头发下,也看不清太分明。

陆听安指着裴宏历的耳朵,“岑法医,能不能再看看这里?”

岑可昱眸光微动,“耳朵?你是觉得他和钟沁竹——”交颈并头这个词,他没有直接说出来,但他知道陆听安就是这个意思。

顾应州眸光沉沉地看了陆听安一秒,这次不等岑可昱说,他就主动去拿了棉签,沾湿。

在此期间,岑可昱的手术刀在手中快要翻转出花来,三下五除二地就将耳朵后面的那些头发都清理了个干净。运气很好的是,裴宏历后脑勺在泳池壁上磕地严重,血染了很多地方,两只耳朵却没沾上什么血珠。

顾应州在旁边等了一会,等岑可昱处理好以后,递了棉签过去。

颜色稍浅的口红,接触在皮肤上的时候,是不会留下非常分明的唇印的,至少不是贴着裴宏历的耳朵看时,肉眼发现不了异常。

但是当纯白色的棉签沾了水,从耳廓一圈刮过的时候,端倪就渐渐出现了。

岑可昱举着棉签,藏于镜片后的眼中不无惊讶。

“听安,还真是有。”口红中大多加有油,短时间浸泡在水中是没办法把油给冲洗掉的。同样的,浅色的口红在皮肤上不显色,在棉签上却红得刺眼。

陆听安看着棉签上那一块月牙形的红色印记,松了口气。

“岑法医,这下应该好检测了吧?”

岑可昱点了点头,郑重其事道:“能在这么私密的地方留下唇印,在现场的恐怕只有窦倾果和钟沁竹。”

以窦倾果和裴宏历的关系,加上女方怀孕正在保胎期,不应该会存在这种勾引性的行为。那么最有可能做这种事的,就是钟沁竹。

又用另外两根棉签将受害人的耳朵擦拭干净后,岑可昱把东西放进试管封好。

“我一会就把东西送去痕检科。听安,多亏了你,不然我恐怕就忽略了这么细节的地方了。”

陆听安摇了摇头,说:“我也是歪打正着。”视线往下落,他伸出手来,“岑法医,证物就给我吧,我和顾sir要出警,顺便拿到痕检科去。”

岑可昱看了两人一眼,又低头看了眼尸体,犹豫一秒后还是把东西递了过去。

“辛苦了。”

“哪里。”陆听安动作小心,语气诚挚,“愿意帮忙做第二次尸检,岑法医你才更辛苦。”

岑可昱笑了笑,摆摆手。

陆听安也没跟他再在法医室商业互吹,他拿上东西,跟顾应州前后脚离开。

*

青天白日,夜都还没有开始,港城的一部分人就享受起了奢淫无度的生活。

江上楼夜总会,楼下大堂门可罗雀,只有两三个前台和酒店住户来往。

楼上,在不知情人看不见的地方,则是进行着一些热闹的活动。十楼的KTV包厢几乎都是满场,而最热闹的一间,窗帘紧闭、房门紧锁着避免屋内的喧嚣传到走廊,红紫交替的氛围灯不断打在人身上。酒气、脂粉气,以及一些男人的烟臭味弥漫在整间包厢里,屋里的十几二十个人,舞的舞唱的唱,都有种不知今夕是何年的迷离。

钟沁竹坐在一张长沙发上,左右两边分别是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。离她远两个座位的则是看起来年轻一些的青年,不过那人只是用目光在她身上游离,并不敢靠近。

“沁竹啊,裴老板没了,你以后的日子打算怎么过?”

坐在钟沁竹左手边的男人,宽大粗糙的手大胆地放到她的大腿。感受着手下的光滑细腻,他目光一荡,放肆地将手向上滑去。

钟沁竹今天穿着的是一条包臀裙,黑丝包裹住两条笔直纤细的腿,上面穿了一件一字领毛衣,大胆地展示着自己傲人的身材。

包厢里面暖气开得很足,加上人多,不穿外套也不那么热。

心里有一千个一万个想要剁掉腿上咸猪手的念头,面上,她却始终笑意盈盈。

察觉到那只手都快抵到裙子里,钟沁竹总算将杯中酒喝光,杯底下落摁在了那只手上,压住他不让他动。

“王老板,这是什么意思?”钟沁竹侧头,看着身侧的男人。她虽是询问,语气中却没有什么疑惑,反倒是尾音微扬,媚眼如丝,勾得旁人被鬼迷了心窍。

被叫做王老板的男人,鼻涕虫似的粘上来了。他把放在钟沁竹腿上的手抽出来,揽着她滑腻的肩膀往自己身上一压。

钟沁竹“哎呀”一声,便半推半就地倒在他怀中,半边身子都坐到了他身上。温香软玉在怀,王老板美得笑出一口焦黄色的牙,凑过去就跟狗似的闻她头发丝上的香。

“难怪裴老板把你当成眼珠子一般护着,沁竹,你真的是好香。”

肩头的那只手已经滑进了衣领里,钟沁竹想躲,可是刚才偷腥没成功的男人,这回怎么会让她躲开?

两瓣香肠嘴顺着脖颈凑上来,钟沁竹挣扎了两下,却还是没能挣开触在她胸口的那只手。强忍着恶心,她半躺在人身下,任由他吃豆腐。

王老板亲着美人,一边意犹未尽道:“沁竹,你知道的,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你,只不过裴老板夺人所爱,我没办法只能看着你跟他在一起,但是在我心里,你始终占据了一席之地的。我的公司,虽然没有裴老板那个电影公司开得大,但也不差,我听说你家里还欠了不少债是吧?要不然这样,你到我公司来,我捧你当歌后,至于你家里欠的那笔债,我也给你还清,怎么样?”

钟沁竹靠着沙发,盘起来的头发因为刚才的挣扎已经有些凌乱了,有几缕顺着脸颊落在肩上,更为她添了几分破碎的美。

听了王老板的话,钟沁竹从唇间溢出了一声轻笑。

她修长的手指抵着王老板的胸口,抬头时已换上了含情脉脉的眼神。

“王老板就这么好?心甘情愿捧我,还为我还债?”

一句心甘情愿,落在周围几个男人的耳朵里,却有些可笑了。

另一只手边的男人伸手过来为她打理了一下头发,指腹摩挲着她的皮肤,趁机揩油。

“沁竹,跟着裴老板也有半年多了,怎么还这么单纯?光是捧的话,别说你,就算是个五音不全的上了台,王老板照样能给她捧成歌后。你以为他缺的是个歌后吗?他缺的还不是一个你嘛。”

闻言,王老板朗声一笑,黄豆大的眼睛紧紧地盯着钟沁竹看,眼中满是欲/望。

钟沁竹则是低下头,脸上染了些绯红。

“王老板这是,喜欢我?”

王老板听着她的声音,心想这个女人怎么会这么得劲,讲话的那个腔调在港城真是独一份,之前听过她骂裴宏历,骂人都像撒娇,叫人生不起气来。现在听她说喜欢不喜欢的,他的心更是软成一团,恨不得把她想要的都捧给她。

“我要是不喜欢你,包厢里这么多女人,我怎么偏偏就坐在你旁边?沁竹,我对你的心意,这里的人可是都知道。我王家虽然没有裴家家大业大,但在港城也是有头有脸的,你要是跟了我,我绝对不会叫你受委屈。”

一番表白下来,周围不少人都跟着起哄。

钟沁竹红着脸,将头埋进了王老板的怀里。包厢里面的音乐声很响,她稍微压低一些音量,旁边的人就听不清她说话了。

她勾着王老板的手指,抱歉道:“王老板,不是我不愿意跟你好,可是裴宏历才刚刚被害,凶手都还没有抓到呢。港城人怎么看我都无所谓,但不能因为我影响了别人对你的印象呀,万一警察觉得是你为了争夺我才——”

王老板抱着她,被吓了一大跳,“我怎么可能为了你杀人?”

钟沁竹眼中一闪而过的讽刺。再开口,却依旧还是软软的话,“我当然知道你不会这么做,其他人却不知道。王老板,你要是真喜欢我,想跟我在一起的时间长一些,就不要这么着急,我对你,也是那样的心思的。”她嫩葱一般的手指在他的胸口画着圈圈,撒着娇,“未来的时间还很长,只要你想要我,我就会在,只是不是现在。”

王老板半边身子都酥酥麻麻的了,他听着钟沁竹的话,哪里分得清她是在说真话还是哄他?就算是哄他又怎么样,只要她想在港城混,没了裴宏历的庇佑,不就只能转投入他的怀抱来吗?

况且她说得没错,饭要一口一口吃,人要一步一步抢。裴宏历的案子在港城这么火,钟沁竹跟参加过晚宴的他都曾被当成过犯罪嫌疑人,万一两人太快在一起,引起警察的注意,那确实亏。

“还是你想得周到。”王老板一把抓住了钟沁竹的手,将她往怀里用力地揉了揉。

“你为我考虑这么多,你说我该怎么奖励你的好?下周港城烟花节,晚上有一场红毯秀,影后姜离和影帝梁正文都会去,你也去见见世面怎么样?”

钟沁竹倒是没想到自己还能有这样的机会。港城的娱乐圈正在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,每一场红毯都是很隆重的,几乎港城每一家报社都会到场,到时候报纸上铺天盖地的都是参加过红毯的明星名字。

这个王老板在港城的地位一般,要不是他手上有个她比较心动的比赛名额,今天她都不会出现在这个场合。

如果真的能从他这得到红毯名额的话,下午这趟才不算亏。

病弱小少爷今天也在被迫探案 第269章

这么想着,钟沁竹脸上的笑容才真切些,她凑过去亲了亲王老板的脸,柔情蜜意道:“你对我真好。”

王老板只觉得飘飘欲仙,脑子都有点迷迷糊糊起来了。要不怎么说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,这一幕,以前都只能在他的梦里出现而已。

“沁竹——”他撅起嘴,朝着钟沁竹靠了过去。

还没有吃到什么豆腐,不远处却传来一声尖利的叫声,紧接着玻璃高脚杯被人用力地摔在地上。玻璃在地上炸响的声音惊动了一圈人。

连带着王老板跟钟沁竹都同时站了起来。

好事被打断,王老板皱紧眉头就瞪了过去,“干什么?大好的日子又闹又摔杯子的,找谁难堪呢。”

话落,一个瘦削的男人就扯着皮带站了起来。他一把扯过手边瑟瑟发抖的女人,往地上用力一推,叨叨道:“这谁带来的?连伺候人都不会,差点把老子二弟都缴断了。”

女人穿着一件很单薄的旗袍,载倒在地的时候旗袍开叉口被扯着一撕,当着那么多人的面露出了白花花的大腿。

周围立马有人起哄,笑着说男人不懂怜香惜玉。

男人沉着张脸,本就又瘦又长的脸拉得跟驴似的。

“站着说话不腰疼,扯你们老二试试?”

说着他还觉得不解气,抽出皮带就往地上瑟缩着的女人身上抽。

“没用的东西,装什么?还不滚过来把地上的酒给舔干净,你什么身份什么地位,还没有我一杯酒值钱的东西。”

皮带抽在身上的声音很响,地上的女人疼得整个人都蜷在一起,双手紧紧地抱着脸。她是要上镜的,身体可以有伤痕,脸却不行,皮带要是打在脸上留下什么伤,那她这辈子都别想再在镜头前了。

来了这种地方,她就知道自己会被怎么样对待。可即便是早就知道,事情真的发生的时候,她还是觉得屈辱。

她是一个人,不是畜生。就算她是个女人,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,被迫在男人膝下承欢、不要尊严和脸面,可像今天这样的屈辱也还是第一次。

这个前一分钟还在跟她拥吻的男人,转头就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抽她,竟将她贬低至此……

“能不能舔?!”驴脸男人的皮带抽地更用力,空气中似乎都有啪啪的风声。

比皮带更疼的,是他的话,“不能舔就滚出去,你不是清高吗?那不在这个圈子里混也无所谓吧。”

这句话就像一个开关,女人的表情已经变得麻木,只有大滴大滴的眼泪往下掉。

她从地上缓慢地跪起来,朝着地上的那摊酒液爬了过去。

“哈哈哈哈哈哈,她是狗吗?”

“抬起头来,我看看你的脸——”

周围都是男人的嬉笑声,钟沁竹坐在沙发上,心一寸一寸地沉下去,手脚也变得冰冷起来。

这一幕对她来说太熟悉,这样的事情在这几年不知道在她身上发生了多少次,甚至更过分。

在这个女人身上,她看到了自己的影子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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